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4 年 2 月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拟向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发行 A 股
股票(“本次发行”),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预先对公司本次发行涉及关联
交易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包括《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经审议,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
本次发行中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尚义、李新明、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