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发展需要,拟提
名 6 名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了相关个人资料,就提名高级管理
人员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阅马焕政先生、刘建刚先生、钱国平先生、喻铨衡先生、刘小平先生、
吴春华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6 条、第 148 条
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
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马焕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提名刘建刚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
理,提名钱国平先生、喻铨衡先生、刘小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提名喻铨衡先
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吴春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邵钦祥、杨启炜、厉国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