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医疗: 三星医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4-0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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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关于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时    间:2024 年 3 月 15 日 14:00
  地    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日丽中路 757 号奥克斯中央大厦 25 楼会议室
  主持人:沈国英董事长
  议    程:
  一、     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股东代表及代表股份数,宣布股东大会开始;
  二、     推举计票人、监票人,发放表决票;
  三、     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法的议案
      事宜的议案
  四、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
  五、     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     收集表决票并计票;
  七、     宣布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八、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九、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签署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
  十、     股东大会闭幕。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公司等利益相关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
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三
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沈国英、郭粟、程
志浩、葛瑜斌作为本次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已
回避表决。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障公司 2024 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定《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三
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沈国英、郭粟、程
志浩、葛瑜斌作为本次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已
回避表决。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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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一)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持股计划;
  (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股
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提前终止持股计
划等事项;
  (三)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应由董事会决议的存续期延长
和提前终止事项;
  (四)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五)本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存续期内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或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发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或政策对本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六)授权董事会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沈国英、郭粟、程
志浩、葛瑜斌作为本次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已
回避表决。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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