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 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增加回购公司股份金额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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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4-01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
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关于
提议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回购公司A股股份金额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二、提议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于2023年12月6日提议公司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董事
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21)。
  基于对国家“双碳”目标下新能源行业前景和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
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更好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
公司价值,王传福先生提议将回购金额由人民币2亿元增加至人民币4亿元,并用
于减少注册资本。
  三、提议内容
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行A股股份回购。
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应符合中国证监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具
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王传福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王传福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
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王传福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及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
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目前尚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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