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 关于拟与银团签订《人民币20亿元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协议之修改协议九》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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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4-007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银团签订《人民币 20 亿元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
              协议之修改协议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贷款协议事项之概述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和借款人代表,以下简
称“公司”)及其中国境内控股子(孙)公司与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珠海分行作为牵头行和贷款代理行的银团于 2012 年 7 月 5 日签
订了《人民币 20 亿元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协议》(以下简称“《银
团贷款协议》
     ”)。公司以自身及中国境内控股子(孙)公司所持有的
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设备、存货、应收账款以及公司所持控股子(孙)
公司的股权予以抵押(质押)。其后于 2015 至 2023 年间,公司与银
团陆续签订了数次修改协议。
  鉴于公司与银团签订的《人民币 20 亿元中期流动资金银团贷款
协议之修改协议八》
        (以下简称“银团贷款协议修改协议八”)将于 2024
年 3 月 2 日到期。公司拟与银团签订《人民币 20 亿元中期流动资金
银团贷款协议之修改协议九》
            (以下简称“银团贷款协议修改协议九”),
将银团贷款期限届满日期延长修改至 2025 年 3 月 2 日,公司对银团
贷款的各项担保相应延期,并承诺将根据约定的还款计划进行还款。
  公司继续以自身及中国境内控股子(孙)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
权及建筑物、设备、存货、应收账款以及公司所持控股子(孙)公司
的股权向银团予以抵押(质押)进行贷款,公司为上述循环贷款提供
担保。担保期限至银团贷款协议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贷款协议事项之授权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人签署上述相关合同、协议、通
知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等)。
  此次贷款额度在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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