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伦生物: 赛伦生物: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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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63       证券简称:赛伦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3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董事、总经理范铁炯先生,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成琼女士,副总经理彭良俊
先生,财务总监李绍阳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
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
益,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26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38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30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
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
增持计划。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
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若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范铁炯先生,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成琼女士,副总经理彭良俊先生,财务总监李绍阳先生。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其通过上海赛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赛派投资”)持有公司
股份 139.3 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29%;同时其与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
控制人、董事长范志和先生通过上海置源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400
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2.18%;除此以外,范志和先生、范铁炯先生的一致
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爱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684.8 万股,约占公
司股本总数的 34.05%。
司股本总数的 0.06%,其通过赛派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 万股,约占公司股本
总数的 0.07%。
  (三)本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上述增持主体均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目的
  增持主体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
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
任,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金额
  增持主体合计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8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
币 630 万元,具体如下:
                                拟增持金额区间(万元)
 序号   增持主体姓名          职务
                                 下限    上限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
                       总经理
                 合计              380   630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
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期限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间自 2024 年 2 月 26 日起 6 个月内。若增持计划实施
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在
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
  增持主体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方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
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
划无法实施的风险。若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
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
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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