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
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意见
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
公司的上市地位。
励机制,充分提升公司核心团队成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
回购具有必要性。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晓洋、CHRISTINE XIAOHONG JIANG、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