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双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
发展,具有必要性;
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
款。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必要性、合理性
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郑梦樵:
杨莹: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