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枪科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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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211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2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2 日
   通 过 深圳 证 券交 易所 互 联网 投票 系 统投 票的 具 体时 间为 : 2024 年 2 月 22 日
会议室;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15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30,484,2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39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公
司股份数为 30,290,8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707%。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 10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93,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6%。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 10 人,代表公司股份
数 193,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6%。其中现场出席 0 人,代表公司股份
数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 10 人,代表公司股份
数为 193,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6%。
  (5)通过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
  本议案属于需逐项表决的议案,子议案数共有 7 个。
  表决情况: 同意 30,318,5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64%;反对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情况: 同意 30,360,4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39%;反对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情况: 同意 30,294,5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77%;反对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05%。
  表决情况: 同意 30,335,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12%;反对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情况: 同意 30,429,4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02%;反对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情况: 同意 30,345,5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50%;反对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4,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情况: 同意 30,308,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27%;反对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列入本次会议逐项表决的上述 7 个子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赵玉婷、戴昊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
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律意见》。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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