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无
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科立”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德科立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
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74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年9月4日,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的3,464,021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由97,280,000股变更
为100,744,021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6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5名,对应股票数量为3,464,021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3.4384%,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3月4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7,280,000股增
加至100,744,021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
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承诺所认购的股
票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
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464,021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4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诺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泰康资产悦泰增
享资产管理产品
合计 3,464,021 3.4384% 3,464,021 0
注 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注 2:总数与总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3,464,021 -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遵守了其在参
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德科立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延明 杨 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