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劲旅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旅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劲旅环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为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根据现有闲
置资金情况并结合近期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
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
公司和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3 亿元(含本数)。
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
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
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审计与监督。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发
展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
业绩水平。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
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劲旅环境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含
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
下,通过进行适度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劲旅环境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朱玮琼 徐龙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