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事会第五次会议,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议案,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中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议案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2023)》、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
决程序合法、合规。
回购股份的实施,将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
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
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预案是可行的。
股东的利益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认可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贝政新、杨俊、张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