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4-1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 2024
年 2 月 8 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
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4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4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符合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515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50,359,083 股限制性股票(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
报》 《上海证券报》的《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证券日报》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