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ST 鼎龙 公告编号:2024-004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
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2024年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龙
学勤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展期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前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深圳
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3,96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相关借款将于近日到
期,为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就该
笔授信额度申请展期并继续以部分自有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展期期限为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综合授信额度变更为3,3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浙
江梦幻星生园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深圳市第一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对前述综合
授信展期追加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梦幻星生园传媒有限
公司将以其部分应收账款追加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将对本次银行授信及提供
担保形成的相关债权文书向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申请办理强制执行效力公
证。前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
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展期并由子公司为公司追加提
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持续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符合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授信展期事项不涉及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
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
项的进展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