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暨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增持主体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颜贻意先生增
加温州市洞头区诚意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意小贷”)为一致行动
人。公司控股股东颜贻意先生为诚意小贷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持有诚意小贷
称“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30万股,
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0%,成交金额为1747.31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颜贻意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诚意小贷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金额)。
增持计划价格区间: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
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自2024年2月22日起至2024年8月21日
风险提示: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
持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风险。
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诚意小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公司控股股东颜贻意先生增加诚意小贷为一致行动人。
现将本次增持情况以及后续增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颜贻意先生增加诚意小贷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颜贻意
先生为诚意小贷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持有诚意小贷27.5%股权。诚意小贷的基本
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温州市洞头区诚意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005586310208
法定代表人 颜贻意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 8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望海路118号2楼
办理各项小额贷款业务;为小企业提供发展,管理,财
经营范围 务咨询服务。(已发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前,公司控股股东颜贻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192,080股,占
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23.58%;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颜晓玲女士持有公司股
份349,722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11%。综上,颜贻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颜晓玲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541,802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23.69%。公
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诚意小贷未持有公司股份。
计划。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颜晓玲女士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8日
披露了增持计划,详见公司公告《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
加一致行动人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暨“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暨“提质增效重回报”
方案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2024年2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之
一致行动人颜晓玲女士披露完成增持计划,详见公司公告《浙江诚意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士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情形。
三、本次增持情况
(一)本次增持的股东、时间、方式、增持的数量及比例
(二)增持完成前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号 序 股东名称 增持前 本次增持 增持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增持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股) (%)
合计 77,541,802 23.69 2,300,000 0.70 79,841,802 24.39
注:以上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
所造成
(三)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诚意小贷在本次增持后提出后续增持计划
(见下)。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积极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式增持公司股份。
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
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含本次已增持
股份金额)。如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发行、可转债转股等事项,
上述人员拟维持增持数量不变。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
份。
五、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筹
措进度不及预期等风险。
六、其他说明
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配合督促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