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股份: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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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原
激励对象中 4 人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首次授予部分 25 人、预留授予部分 5
人因其所在单位未实现 2022 年度子公司层面业绩目标的 85%及以上,公司对其
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40,167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 40,167 股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4.09 元/
股,若涉及支付利息的情形,则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125)。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履
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133)。自 2023 年 12 月 19 日起 45 天内,公司未收到相
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有 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
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3,524 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
分 25 人、预留授予部分 5 人因其所在单位未实现 2022 年度子公司层面业绩目标
的 85%及以上,其已获授但尚未达到对应批次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
计 16,643 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股权激励对象 33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 40,167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2,221,706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账户号码:B885451580),并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申请办理 40,167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上述限制性股票于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3,263,926   -40,167   203,223,759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76,145,032     0       176,145,032
       合计              379,408,958   -40,167   379,368,791
  注:因公司尚处于可转债转股期及自主行权期,上述股本数据采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最近一次披露的股本数据)的股本结构,未包含 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转股结果和自主
行权结果。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
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
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
数量和价格调整和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数量
和价格调整以及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等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
数量和价格调整和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注
销和减资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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