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4-008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份数量合计 1,632,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240,618,400 股的比例为 0.13%。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解除限售的股权激
励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2 月 26 日。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42 人调整为 40 人。
登记工作,向 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6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 年 1 月 14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登记工作,向 18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424 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日,公司完成了 2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0 万股的回购注销工作。
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涉及激励对象数量为 37 名,涉及激励
股份数量合计 431 万股。
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除限售期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3 万股的回购注销工作;完成了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 万股的回
购注销工作。
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涉及激励对象为 18 名,涉及激励股份
数量合计 84.8 万股。
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涉及激励对象数量为 37 名,涉及激
励股份数量合计 862 万股。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涉及激励对象为 17 名,涉及激励股
份数量合计 163.2 万股。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完成了 1 名已离职
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8 万股的回购注销
工作。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涉及激励对象数量为 37 名,涉及激
励股份数量合计 862 万股。
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况说明
(一)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授予激励股份上市之日起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股份的解除限售期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解除限售期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解除限售期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解除限售期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为 2021
年 2 月 25 日,因此,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三个限售期将于 2024
年 2 月 24 日届满。
三、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的
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的;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为不适当人选;
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满足解除
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限售条件。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权激励的;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根据激励计划以及《2020 年限制性股 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预留授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47,177,897.38
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 元,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
为:以 2018 年和 2019 年经调整的净利润 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 476,805,974.36
的平均数为业绩考核基数,2022 年净利润 元。
增长率不低于 50%。 2、2018 年和 2019 年经调整的净利润
上述 2022 年的净利润指标,是指经审 的平均数为 186,867,017.25 元。
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3、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 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
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相较于业绩考核
均数,是指公司 2018 年和 2019 年扣除普 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莱德有关财务影响后的平均净利润(合并 管理办法》,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
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
其中,公司 2018 年经调整的净利润=
公司 2018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018 年 普 莱 德 的 净 利 润
—2018 年计提普莱德商誉减值影响的净损
益。公司 2019 年经调整的净利润=2019 年
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9 年普莱德纳入合并报表的净利润
—2019 年因出售普莱德 100%股权形成的
处置净损益—2019 年度取得普莱德原股东
赔偿的注销股票形成的净损益。
均数=(公司 2018 年经调整的净利润+公司
(四)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公司薪酬
根据激励计划以及《2020 年限制性股 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激励计划预留授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人 予部分 17 名激励对象的 2022 年度综合绩
力资源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 效考评结果:
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7 名激励对象的 2022 年度综合绩效
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 考评等级为“C”级及以上,对应标准系数为
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解除 100%,暨上述 1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
限售的比例。 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股份比例为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100%。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
准系数。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 A、B、
C 和 D 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
对象。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
比例:
评价等级 A B C D
标准系数 100% 100% 10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授予价格。
综上所述,公司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
就。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份数量合计 1,632,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1,240,618,400 股的比例为 0.13%。
单位:股
本次未达到解除
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可解除限 剩余激励
姓名 职务 限售条件应被回
股票数量 售数量 股份数量
购注销的数量
邵永锋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800,000 320,000 不适用 0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6 人) 3,280,000 1,312,000 不适用 0
合计 4,080,000 1,632,000 不适用 0
五、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差异性说明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六、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实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解除限售前 股份变动 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26,186,533 18.23 -1,312,000 224,874,533 18.13
高管锁定股 222,794,533 17.96 320,000 223,114,533 17.98
股权激励限售股 3,392,000 0.27 -1,632,000 1,760,000 0.1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14,431,867 81.77 1,312,000 1,015,743,867 81.87
三、股份总数 1,240,618,400 100.00 0 1,240,618,400 100.00
注:1、上表中各明细数据计算结果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因四舍五入所造成。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七、备查文件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法
律意见书;
书》,以及《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