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8 证券简称:通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
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严荣飞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通灵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决议情况如下: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新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江苏通
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650万套新能源汽车顶蓬、挡泥板、线束等零部件建
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有利于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
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办理上述募集 资金专
项账户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具体事宜。公司在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
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800.00万元向子公司江苏通源汽车部件有限
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年产650万套新能源汽车顶蓬、挡泥板、线束等零部件
建设项目”,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