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益昌: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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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秀西路锐明工业园 C8 栋 3F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以
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胡新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新荣先生、宋昌宁先生递交的
《关于提议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经审议,公司董
事会同意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
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116.92 元/
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
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授
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
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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