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018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基于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
司董事长李延河先生,董事、总经理张国川先生,董事张建国先生、
李庆明先生、吴昕先生、陈金伟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许尽峰先生,
董事、财务总监张后军先生,职工董事王羊娃先生,副总经理焦振营
先生、岳殿召先生、韩群亮先生,共 12 人计划自 2023 年 8 月 24 日
起 6 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 260,000 股,不超过
股,其余董事高管每人增持不低于 2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平煤股份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监事会主席张金常先生计划自 2023 年 9 月 5 日起 6 个月内,以
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合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 20,000 股,不超过 40,000 股。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9 月 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平煤股份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交易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 294,5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2%。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
完毕。
体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
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董事长李延河先生,董事、总经理张国川先生,
监事会主席张金常先生,董事张建国先生、李庆明先生、吴昕先生、
陈金伟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许尽峰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张后军
先生,职工董事王羊娃先生,副总经理焦振营先生、岳殿召先生、韩
群亮先生,共13人。
(二)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38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6%。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有
占公司总股本的
序号 姓名 职务 公司股份数量
比例(%)
(股)
合计 385100 0.0166
注:上述增持主体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均包含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
股票。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
长李延河先生,董事、总经理张国川先生,董事张建国先生、李庆明
先生、吴昕先生、陈金伟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许尽峰先生,董事、
财务总监张后军先生,职工董事王羊娃先生,副总经理焦振营先生、
岳殿召先生、韩群亮先生,共12人计划自2023年8月24日起6个月内,
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260,000股,不超过390,000股(其
中,李延河先生、张国川先生每人增持不低于30000股,其余董事高
管每人增持不低于2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平煤股份关于公司
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监事会主席张金常先生计划自2023年9月5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
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合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20,000股,不超过4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平煤股份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76)。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交易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94,500 股,占目前公
司总股本的 0.012%。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后
持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例(%) (股) (%) (股) (%)
合计 385100 0.0166 294500 0.012 676400 0.0277
注:王羊娃先生持有股份数量变动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致,表格中数据存在尾差系
因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676,400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277%。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
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
(三)公司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