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3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 年 2 月 22 日,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04,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 136,613,184 股的比例为 0.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1.14 元/股,
最低价为 11.0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52,208.94 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45 元/股(含),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7 日和 2024 年 2 月 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和《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0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6,613,184 股的比例为 0.08%,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1.14 元/股,最低价为 11.0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152,208.9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
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