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4-013
债券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6 日、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已回购股份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但尚未使用的 2,750,000 股公司股份,并按规定办理相关
注销手续。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
体上的《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公告(2024-00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2024-010)》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2)
》。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3,220.0355 万股变更为 22,945.0355 万股,公司注册
资本也相应由 23,220.0355 万元减少至 22,945.0355 万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且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
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
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 9:30-11:30,
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