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香股份: 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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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 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
事卢珊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卢珊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一职,辞职
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卢珊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
规范治理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对卢珊女士任职期
间所作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卢珊女士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25 年 4 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卢珊女士未
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卢珊女士的离任将导致公司
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离任申请将于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监事后生
效,在此期间,卢珊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美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同意提名李美琴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李美琴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
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附件
                李美琴女士简历
  李美琴女士:1981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曾就
职于昆山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运营经理。
截至目前,李美琴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750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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