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 别 声明:
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
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文受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 、 征集人声明
本人刘文作为征集人,仅对公司拟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
审议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
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
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
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
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
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 、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下:
刘文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生,会计专业大学
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5 年至 1996 年,任安徽铜陵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
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2011 年至今,任昆山安勤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监事;2015 年至今,任昆山富添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7 年至今,
任苏州勤安华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至今,任江苏昆山农村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刘文为会计专业
人士且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
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
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 、 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Kunshan Asia Aroma Corp., Ltd.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千灯镇汶浦中路 269 号
股票上市时间:2022 年 6 月 22 日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亚香股份
股票代码:301220
公司法定代表人:汤建刚
公司董事会秘书:盛军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千灯镇汶浦中路 269 号
邮政编码:215341
电话:0512-82620630
传真:0512-57801582
邮箱地址:ir@asiaaroma.com
四 、 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本次征集事项由征集人针对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
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8)。
(二)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对《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
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
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五 、 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4 年 3 月 5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
东。
(二)征集时间:2024 年 3 月 6 日至 2024 年 3 月 7 日(上午 9:00—11: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
和内容逐项填写《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
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
他相关文件:
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
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
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
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
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
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秀路 29 号 3 楼会议室
收件人:盛军
邮政编码:226010
电话:0512-8262063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
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
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
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
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
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
处理:
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
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
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
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
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
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
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
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刘文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
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
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刘文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将本人/本公司所持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
权委托给刘文行使,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 案 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
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
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
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受托人仅就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征集表决权的,委托人应当同时明确对其他提案
的投票意见,受托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意见代为表决。
委托人委托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以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4 年 3 月 5 日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委托人于受托人代
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的,撤销后受托人不得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未在受
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
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委托授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比例:
委托人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