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机电: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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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4-014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泰机电”)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
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
查意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817 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16.68 万股。本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81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756,767,908.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8,399,144.00 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688,368,764.0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4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与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
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和泰链运机械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和泰
链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泰链运”)、杭州和泰输送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和泰输送”)进行增资,以分别实施募投项目之“年产 300 万节大节距输送设备链条
    智能制造项目”、“卸船提升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        募集资金累         项目实施
           项目名称
号                         总额         投资额度        计投入金额        计投入比例          主体
     年产 300 万节大节距输送设备链
     条智能制造项目
          合计             72,910.91   68,836.88    14,317.95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原则,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以及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发展
    战略,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
    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                  调整后达到预定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时间                  可使用状态时间
    卸船提升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024 年 2 月              2025 年 2 月
    提升设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5 年 2 月              2026 年 2 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卸船提升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拟实施地点为杭州市钱塘新区青六北路 1590-55 号,
    系公司现有厂房内,计划通过原有链条产能搬迁、购置新设备、招募人员等方式实施本
    项目。因原有链条产能在募投项目“年产 300 万节大节距输送设备链条智能制造项目”新
厂房建设完毕后方可搬迁,前期暂无场地可供实施,对本募投项目进度造成影响。目前
“年产 300 万节大节距输送设备链条智能制造项目”厂房建设已竣工验收,公司将结合下
游港口码头散状物料卸船设备的市场需求,稳步实施本项目。
  “提升设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场地计划通过购买取得,根据相关文件,公
司拟受让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未来总部社区物业,作为公司拆迁补偿安置,研发中心
规划面积为 3,000 平方米。目前相关物业尚未建设完毕,导致该募投项目未能如期实施。
公司将积极推进落实该项目实施场地,同步完善研发团队建设,购置先进研发设备和软
件系统,逐步开展相关课题研究。
  四、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
等情况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对拟延期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和必
要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一)卸船提升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港口运输业的不断发展为本项目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空间。近年来,我国内河与沿海
港口吞吐量呈现上升趋势。2023 年 1—11 月,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外贸货物吞吐
量分别为 155.1 亿吨、46.2 亿吨,同比分别增长 8.4%、9.6%。由于散状物料自重轻、颗
粒小的特点,现有的抓斗式卸船设备卸船效率低,且在卸船过程中易造成大量扬尘,严
重污染港口环境,因而港口始终存在较大的卸船设备替换需求。本项目所生产的卸船提
升机,能够在提升散状物料卸船效率的同时,减少扬尘产生,解决港口散状物料抓取的
痛点,具备良好的市场空间。
  公司研发与技术储备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公司在现有输送设备技术的基础
上,开发了适用于港口卸船设备所需的链条、链板、取料头、机壳和提升系统技术。通
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可将已有的自动卸船提升机技术实现产业化,满足港口行业对物
料输送设备的绿色化要求。
  由于港口运输业蓬勃发展,对高效环保型物料输送设备的需求量大,将会为输送设
备制造业创造巨大的新增市场,本项目投产后所生产的卸船提升机产品,改变了以往传
统的抓斗式卸船作业模式,从源头上减少了扬尘的产生;相较于其他防尘措施而言,防
尘效果更好,经济效益高,有助于公司开拓港口装卸市场,挖掘新的业绩增长点。
  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将实现年产 160 台卸船提升机产品的生产规模,实现公司新技
术向产业化的转变,优化公司产能配置和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二)提升设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的研发实力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专
精特新中小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建有浙江省级企业
技术中心,是国内先进的物料输送设备制造商之一。截至 2023 年底,公司及子公司共
获得物料输送设备授权专利 99 项,其中发明专利 16 项。
  公司具备完善的研发激励机制和人才培养办法,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司针对研发部门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创新人才培养办法》《研发人员激励
办法》
  《知识产权奖励办法》,对研发人员进行专业能力的培养,并通过各种激励机制提
升研发人员开展科研开发、科技创新工作的积极性。
  输送设备质量与技术水平是公司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目前研究开发资源基本饱和,
为实现更好的品质把控、提高研发精准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建设研发中心以及实验
室,提升公司产品质量以及研发能力;采购先进的研发设备和软件系统,有针对性地提
升公司的新产品科研创新能力;加强人才建设,完善研发团队,为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及
技术水平提供智力保障,持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项目实施的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卸船提升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提升设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可行
性与必要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募投项目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决定继续实
施上述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继续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经营环
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合理安排,力求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
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
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障项目
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进行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所做出的审慎决
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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