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
(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现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作出
如下说明: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结果符合相关规定,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利益冲突或潜在利益冲突的关联董事
进行了回避表决;
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
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
地相结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指导意
见》的相关规定,具备可行性,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