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辰光: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2-2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 0 0 5 7 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 0 2 4 -0 0 3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以现场方
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4 年 2 月 17 日以电子
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耿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 全 体 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
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和完善公司经营管理激励机制,有利于有效
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全体员工的凝聚力,促进公司持续、健
康、长远的发展;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
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监事耿鹏、熊茜、邬宁昆均回避表决本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制定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
  监事耿鹏、熊茜、邬宁昆均回避表决本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同意本次调整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太辰光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