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有科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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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
相关资料已于 2024 年 2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吴闽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
议案》
  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经与相关中介机构
认真研究,公司决定终止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申请撤回申请文件。
  公司终止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
境和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关联董事吴闽华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次事项已经股东
大会授权予董事会,且该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终止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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