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
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钢国际工
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就本次会议的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公司在 2023 年初依据项目情况对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并履行了相关审批
程序,因部分项目执行有所调整,实际关联交易发生总额较预计有一定减少;公
司没有发生超出预计的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的情形。2024 年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
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与中钢物业签署《中钢国际广场租赁合同》的议案
该关联交易是为有效控制公司运营成本,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
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中钢国际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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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金梧 季爱东 赵 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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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