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 东阳光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2-2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基于
独立客观判断,针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布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和存管账户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和存管
账户事宜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的
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变更及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
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和存管账户的变更。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覃继伟
                            谢娟
                           付海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阳光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