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167 证券简称:同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
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陈静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投票权。
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
票期权授予协议的议案》。
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
告编号:2023-018)和《监事会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
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
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的核查情况,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公告编号:2023-03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权益登记日为 2023 年 2 月 6
公告》
日,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完成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
记,已向 13 位激励对象授予了合计 160.45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7.15 元/
份。
二、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情况
根据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的激励
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
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
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预留股票期权 20.00 万份自激励
计划经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
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特此公告。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