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居: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证券之星 2024-0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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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
                                                      目           录
议案一:关于修订《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6
               会议须知
  为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
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
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表决权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
投票结果为准;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
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按规定时间投票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
  六、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
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
擅自发言、大声喧哗。为保证议事效率,发言内容超出本次会议审议范围的,主
持人可以提请由公司相关人员按程序另行作答或禁止其发言,经劝阻无效的,视
为扰乱会场秩序;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
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
他人进入会场;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随意走动;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
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6 日(周一)下午 14:3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 217 号公司 B 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 年 2 月
年 2 月 26 日的 9:15-15:00。
   参加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会议议程:
   一、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二、审议议题
    序号                       议案名称
   三、股东发言及提问
   四、股东投票表决
   五、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票
   六、宣布现场及网络投票汇总表决结果
   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九、与会董事、律师、记录人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修订《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
关公告文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议案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4000-8000 万元(上
下限均含本数)以不超过 7 元/股的价格(含本数)回购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
部予以注销。按 7 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71.43-1142.86 万股。回购期
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内实施完毕。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决定回购的时间、价格
和数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终止实施或调整回
购方案,根据实际回购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文件条款,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等。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2 月 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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