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选举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本次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阅杨秀明先生的履历和相关资料,了解其
职业、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杨秀明先生具备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同意杨秀明先生任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董事长,并同意在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重庆监管局申请核准其执行董事、董事长任职资格。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星、王荣、冯敦孝、袁小彬、朱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