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会非独立董事》,吴昊先生未当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楼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67,378,56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8.70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47,374,16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1.33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0,004,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0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共 11 项,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7,376,5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5455%;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45%;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7,376,5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5455%;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45%;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7,374,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4,4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7,374,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4,4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7,374,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4,4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4.8802%;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147,374,168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5.1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4,4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不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74,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5.1182%;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120,000,0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4.88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4,4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7,374,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4,4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7,374,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4,4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7,376,5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5455%;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545%;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本提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叶罗沅先生、肖健先生、陈贤凯先生为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获得投票数 221,062,6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2.677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获得投票数 1,4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8182%。
表决结果:当选。
总表决情况:
获得投票数 221,062,4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2.67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获得投票数 1,2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2727%。
表决结果:当选。
总表决情况:
获得投票数 360,001,1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64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获得投票数 1,1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182%。
表决结果:当选。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蔡海宁、周耀星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