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008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期间实施回购股份计划,
共计回购公司股份 88,545,1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8%,本次回购股
份用于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截至本次出售计划披露
前,公司已于 2023 年 7 月 3 日至 2024 年 1 月 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按市场价格累计出售已回购股份 38,860,9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 1%(注:累计出售比例未达到总股本的 1%,尚差约 1800 股,以下简
称“第一期出售”);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还持有 49,684,205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 2024-001 号公告)。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
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03),计划
在 202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5 月 6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
场价格继续出售不超过 38,862,6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
的 0.00005% , 加 上 第 一 期 出 售 数 量 , 公 司 已 累 计 出 售 已 回 购 股 份
户还持有 49,682,40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84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淮河能源(集团)股 其他股东: 49,684,205 1.28%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 回购专户 49,684,205 股
证券账户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出售期间首次出售回购股份以及出售已回购股份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及时披露出售进展情况。
减持 减持价格 减持总
减持比 减持方 当前持股 当前持
股东名称 数量 减持期间 区间(元/ 金额
例 式 数量(股) 股比例
(股) 股) (元)
淮河能源(集团) 1,800 0.00005% 2024/2/7 集中竞价 2.47 -2.47 4,446 49,682,405 1.27841%
股份有限公司回 ~ 交易
购专用证券账户 2024/2/19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用途约定,继续完成剩余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如完成本次出售计划,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将由 49,684,205 股变更为 10,821,605 股,持股比例
将由 1.28%变更为 0.28%。
的说明: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收回资金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补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
资金。
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已回购股份的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 20 万股的除外;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
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出售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