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裕科技: 关于震裕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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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债券代码:123228        债券简称:震裕转债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
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表决。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2 月 19 日已有 1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52.33 元/股),预计后续将可能
触发“震裕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5 号)同意注册,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1,95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19,500.00 万元
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由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中汇验字[2023] 9625 号)。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119,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起
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震裕转债”,债券代码“123228”。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第一个交易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2029 年 10 月 19 日止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震裕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61.57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震裕
转债”不存在调整转股价格的情况。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
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
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
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 2024 年 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2 月 19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52.33 元/股)。预计后续将可能触发“震裕转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中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拟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
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
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震裕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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