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4-015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 年 2 月 8 日,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1,455 股,
占公司总股本 62,939,380 股的比例为 0.018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66.00 元/
股、最低价为 62.28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7,196.04 元(不含印花
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本次回购用于股权激励的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元 / 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2 月 6 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三十
七条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1,455 股,占公司总股本 62,939,380 股的比例为 0.0182%,回
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66.00 元/股、最低价为 62.28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