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6 证券简称: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其中
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夏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自董事会通过本方案决议之日起3个月内,
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
该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150%。回购
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的3年内完成出售。具 体内 容详见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次回购符合《上市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已经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
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
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
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上述授权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公司董事会会
议决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