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4-5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5 日
以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董事任正、冯东、贺照峰、胡强、
申书龙、龚敏、张腾文、马桦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任正主持。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张涵洁女士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
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华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相关内容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2024-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
王华清先生简历
王华清,男,1977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
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曾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部投融资并购处负责人、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海南嘉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控股子公
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王华清先生已经取
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王华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
王华清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王华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
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