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
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
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
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司监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全资、
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
的任职情况等。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
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