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科技: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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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
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维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股份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 以披露,
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回
购公司股份数量为5,433,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
规定。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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