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
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
资源配置和工作安排情况,预计无法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
审计服务,向公司提出辞任。
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一年。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友好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
认无异议。
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首席合伙人:邹泉水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亚太事务所合伙人(股东)106人,注册会
计师50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1人。
亚太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8.6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7.2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37亿元。
技术服务业10家、批发和零售业5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家、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家,其余行业9家。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为1家。
亚太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
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3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1.4亿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
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公司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
一审法院判决赔付本金1,571万元及其利息,亚太事务所不服判决提
出上诉,2021年12月30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2022年8月5日与投
资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亚太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
律处分5次。从业人员中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3人次、监
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8人次和纪律处分16人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洪峰,2008年首次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8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于蕾,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毛明伟,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务所亚太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亚太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预计为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
(RMB650,000.00),与2022年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事务所尚未为公司提供一
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审计服务工作,因此其不涉及对公司上年度发表审
计意见的情形。公司原聘任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
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立信事务所向公司出具的《关于辞任四川观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报审计机构的函》,立信事务所表示“综合
考虑人力资源配置情况和工作安排情况,经过评估,无法为公司提供
正常开展,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改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友好沟通,前后任会
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
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
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
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第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具备
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要求亚太事务所在对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开展审计工
作时,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严肃、认真、公正地履行好
审计机构职责,切实维护好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审计
委员会将会对其审计工作予以支持和监督。审计委员会要求公司持续
完善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切实履行好上市公司应尽职责与义务,
并要求公司与亚太事务所尽快就审计工作展开深入沟通,确保审计机
构尽快履职,保证 2023 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审计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经对亚太事务所的执业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
方面进行审查,其诚信状况良好,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从业资
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和能力,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准则,所出具的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此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已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经核
查,我们认为:亚太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
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亦符合公
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此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
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亚太
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
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
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此议案内容。
(五)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风险提示
因临近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即使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能依规完成聘
任工作,其能否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其不能按时完
成审计工作,则公司将存在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的
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认可意见;
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