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0 证券简称:汉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
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
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
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285.71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86%。按
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142.86 万股,约
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 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
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次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数量为 644,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64%;
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25.0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21.64 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人民币 15,281,423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 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
定,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