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钢股份: 柳钢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增持股份情况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0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增持股份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熊小明先生于 2024 年 2 月 8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
       公司股份 2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2%。
    ? 熊小明先生不排除进一步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能。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接到公司董事兼总经
理熊小明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
断,熊小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熊小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二)熊小明先生在本次增持前已持有本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三)熊小明先生在本次公告前的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情况
   (一)
     熊小明先生于 2024 年 2 月 8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2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2%;
   (二)本次增持资金为自有资金,增持完成后,熊小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1%;
   (三)基于对公司前景的坚定信心,熊小明先生不排除进一步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能。
   三、其他事项
   (一)熊小明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
——股份变动管理》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柳钢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