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衍新药: 昭衍新药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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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4-008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冯宇霞、周志文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8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内
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经查,自2020年11月5日至2021年2月26日期间,因H股上市被动稀释和主动
减持,你们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累计减少8.16%。你们作为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
心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持股比例减少达到5%时未停止买
卖公司股票并及时编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直至2022年5月27日累计变动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16%时才予以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现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
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务必遵守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杜绝违法违规交易。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收到该警示函后,将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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