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兴股份: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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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立案调查,如果公司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深专
调查通字 20181076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已于 2018 年 10 月
(公告编号:2018-086),并于 2018 年 11 月 24 日、2018 年 12 月 22 日、2019
年 1 月 19 日、2019 年 2 月 16 日、2019 年 3 月 18 日、2019 年 4 月 19 日、2019
年 5 月 20 日、2019 年 6 月 19 日、2019 年 7 月 18 日、2019 年 8 月 16 日、2019
年 9 月 16 日、2019 年 10 月 15 日、2019 年 11 月 14 日、2019 年 12 月 13 日、
年 4 月 30 日、2020 年 6 月 2 日、2020 年 7 月 3 日、2020 年 7 月 31 日、2020 年
年 12 月 25 日、2021 年 1 月 22 日、2021 年 2 月 19 日、2021 年 3 月 18 日、2021
年 4 月 16 日、2021 年 5 月 14 日、2021 年 6 月 11 日、2021 年 7 月 9 日、2021
年 8 月 6 日、2021 年 9 月 3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11 月 1 日、2021 年
年 3 月 24 日、2022 年 4 月 22 日、2022 年 5 月 20 日、2022 年 6 月 17 日、2022
年 7 月 15 日、2022 年 8 月 12 日、2022 年 9 月 9 日、2022 年 9 月 30 日、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0 日、2023 年 2 月 3 日、2023
年 3 月 2 日、2023 年 3 月 31 日、2023 年 5 月 4 日、2023 年 6 月 2 日、2023 年
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96)、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关于立
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关于立案调查事
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
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1)、《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43)、《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6)、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关于立
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关于立案调查事
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
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9)、《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012)、《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9)、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关于立
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关于立案调查事
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
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3)、《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066)、《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7)、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关于立
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关于立案调查事
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
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5)、《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55)、《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61)、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关于立
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关于立案调查事
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
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4)、《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34)、《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8)、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关于立
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关于立案调查事
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
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0)、《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03)、《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6)、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关于立
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关于立案调查事
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
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8)、《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40)、《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7)、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正积极配合调查
工作,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公司
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
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
市。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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