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重工: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2-0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4-020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5 元/股(含),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13 日、2024 年 1 月 20 日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和《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4-00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
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
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
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6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31,370,032 股)的 0.0337%,最高成交价为 3.92 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 3.8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523,410 元(不含交易费用)
                                       。
                   第 1 页 共 2 页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
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5.5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
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
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第 2 页 共 2 页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大连重工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