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4日以邮件、书面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2月7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
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
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宁红涛先生的提议,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元/股(含)。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
发展和价值增长,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结合公司发展战略、
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拟回购公司股份,以推进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与
内在价值相匹配。本次回购将用于公司后续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
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
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细则》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中的相关规定: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
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
公司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
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
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上限。
(五)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回购股份的种
类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民币5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6000万元)测算,预
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99%,
按回购金额下限(3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00万股,
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50%,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
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
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之内。
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提前达到最高限额6000万元
(含),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
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将在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票回购的委托;
(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授权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
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协议等相关文件;
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