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1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2024年2月7日以电话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月7日在公司综合楼305会议
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独立
董事汪洋先生和独立董事李港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项梁先生
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
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基于对
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
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基础上,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股份,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董事会同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含)。具
体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金额为准。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
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详见同日的《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