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
全体投资者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力合科技”)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1 元/股。在回购股份价格不
超过 11 元/股条件下,按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
份数量为 454.55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91%;按不高于 10,000 万元的回购金
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909.09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81%。具体
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股
份报告书》。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
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
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
公司股份 93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最高成交价为 8.30 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 7.1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226,372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
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
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